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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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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交易数量
发生变动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交易数量

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与龙薇传媒于2017年2月13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人民币52,928万元。

2、依照补充协议,调整后的交易龙薇传媒将全部以现金形式进行支付,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龙薇传媒已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0万元,尚需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7,928万元,双方约定应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支付。龙薇传媒能否按期足额付清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依据补充协议,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方案将不会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集团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5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我司股份总数的29.13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见2016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交易双方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3.2款“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中3.2.1条的约定,龙薇传媒分四笔向集团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龙薇传媒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2016年12月27日,集团公司收到龙薇传媒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25,000万元。

二、2017年1月17日,集团公司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6,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依据协议约定,龙薇传媒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2月10日)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0,000万元,集团公司在龙薇传媒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其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并于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毕次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且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份过户尚未实施。

在本次交易披露后,龙薇传媒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融资事宜。鉴于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且本次交易方案公布后市场各方对交易结构和方式也存在诸多质疑,经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后,龙薇传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确保上市公司平稳运行,经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慎重讨论,决定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调整。2017年2月13日,集团公司与龙薇传媒签署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当事人

甲方: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本补充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在本补充协议得到完全履行后,双方即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

(三)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万家文化3,200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96%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乙方亦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甲、乙双方均认为本补充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系甲方原持有的标的股份的权益,包括与甲方所持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2,928万元(大写:伍亿贰仟玖佰贰拾捌万元整)。乙方全部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0万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7,928万元乙方应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乙双方共同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转入甲方账户。

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之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的除外),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甲、乙双方应按时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人并记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基于上述原因,集团公司及龙薇传媒于2016 年12 月27披露的《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家集团)和《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薇传媒)也将相应调整,交易双方将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于3日内编制新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做出补充说明并进行披露。

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12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告称,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协议,拟将转让股份的比例由29.14%变更为5.04%。根据《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以下事项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双方调整股份转让数量,其原因为受让方龙薇传媒在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后,表示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核实,龙薇传媒此前披露称,已制定了相对明确的筹资计划,西藏银必信承诺提供15亿元的借款额度,另有金融机构将提供股票质押融资约15亿元,已在审批流程中。

请龙薇传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具体原因,解释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考虑,同时提供相关融资机构的书面说明。

二、请万家集团核实并披露,近期是否仍拟转让其所持股权。如拟转让相关股权,请说明有关安排;否则,请明确作出一定期限的承诺,稳定市场预期。

三、请万家集团及龙薇传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及时披露。

四、请龙薇传媒说明本次取得万家文化5.04%股权后,是否拟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拟合作开展影视传媒领域的重大项目,后续是否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五、请你公司督促龙薇传媒及时填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于2017年2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已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回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家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7-013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8日,因有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9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7年2月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2016年12月23日,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集团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5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我司股份总数的29.135%。 2017年2月13日,集团公司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有关具体事宜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17-011号《关于股东股份转让交易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告》。

由于交易调整,集团公司及龙薇传媒于2016 年12 月27披露的《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家集团)和《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薇传媒)也将相应调整,交易双方将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于3日内编制新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做出补充说明并进行披露,待披露完成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后,公司股票申请复牌。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4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