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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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9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宋寿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刘志江、彭建新、顾超、陈少华、李刚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邢万里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蒋中文和财务总监倪金瑞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96,394,828股,作为关联方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凯 、 安逸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