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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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7—00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2月13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情况

注: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实际发生金额765.99万元(含税),其中696.99万元(含税)是公司销售给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的68.99万元(含税)是由公司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2017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通过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1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方大特钢48.52%的股权。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拾叁亿贰仟陆佰零玖万贰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止2016年9月30日,方大特钢总资产813,404.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4,714.51万元;营业收入603,517.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9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方大特钢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二)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均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萍钢”)股东。其中:辽宁方大持股8.482%,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持股21.425%。主要全资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1219室

注册资本:伍拾亿贰仟零叁拾叁万肆仟贰佰贰拾叁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项限分支经营);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硫酸铵、氧气、氮气、氩气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销售项目限分支经营);矿产品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西萍钢总资产2,744,953万元;净资产949,331万元;营业收入2,296,396万元,净利润109,6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系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鸥”)间接股东。辽宁方大集团通过江西海鸥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控制持有江西海鸥100%股份。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焦炭、钢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煤炭、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耐材、水渣、劳保用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服务;仓储;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企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西海鸥总资产22,932万元;净资产11,835万元;营业收入203,289万元,净利润1,0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方大特钢、江西海鸥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等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炭素制品可作为方大特钢、江西海鸥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如: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原辅料,基于购销各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7年向方大特钢、江西海鸥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等约为3150万元(含税),并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各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生产经营购销需要,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