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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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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27 股票简称:尤夫股份 编号:2017-00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险,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发展与壮大,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智航新能源因补充企业流动资金需要,根据《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其向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泰州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智航新能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智航新能源51%的股权);注册地址:江苏泰州;法定代表人:周安平;经营范围:锂电池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9,540万元人民币。

2、智航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与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相关情况

1、本公司为智航新能源提供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支持其发展与壮大。

2、本公司委派了财务负责人,负责智航新能源的财务核算,本公司对智航新能源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智航新能源财务状况稳定,生产正常,销售呈增长态势,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且风险可控。

3、本公司以100,980万元收购智航新能源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4、鉴于智航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49,4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72%;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107,957.11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8,8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34,634.39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发生担保37,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尤夫工业纤维提供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0万元。全资子公司尤夫科技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8,922.72万元;控股子公司智航新能源为其关联公司江苏菲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400万元;控股子公司智航新能源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7,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27,000万元;除上述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授权事宜

在为控股子公司智航新能源提供担保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2月10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需要加快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制进度,拓展产品种类,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尤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是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江苏尤夫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岳甫林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 100%;

5、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

6、经营范围: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全额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充分使用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现有资源,拓展公司新业务,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着公司管理、资源配置、内部控制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2月10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96),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向长安信托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向西藏信托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根据目前尤夫科技、智航新能源生产经营情况及信托公司审批要求,拟将担保期限由“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变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之日止”,其他担保内容不变。本次担保期限调整不涉及担保金额变更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为了促进尤夫科技、智航新能源的经营发展,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信托公司的要求将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符合当前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本次调整不涉及担保金额变更,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聘任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即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中华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赖建清先生,1973年11月出生,博士。先后就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深行业研究员;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代董秘职务。

赖建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赖建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赖建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的《关于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由董事长翁中华先生提名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经审阅赖建清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赖建清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三、赖建清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2833555

电子邮箱:bs@unifull.com

邮政编码:3130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15:00至2017年3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2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2月14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3月1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3017;联系传真:0572-283355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编:31301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7

2、投票简称:“尤夫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尤夫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2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传真)方式结合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在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变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关于聘任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五、《关于通过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