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7-00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正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志杰、独立董事吕超、袁耀辉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可出席了会议;副总裁王清晨、总工程师吴新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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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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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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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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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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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元、邱天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7-00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沈善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沈善杰,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黄浦区业余大学,工业成本会计专业。2000年起先后担任春秋旅行社成都分社(现为成都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春秋旅行社北京分社(现为北京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现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上海春华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小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春之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秋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春秋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17-00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3日在航友宾馆二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煜、杨素英、王志杰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吕超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召集人王正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正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秀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王正华、张秀智、钱世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正华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吕超、陈乃蔚、杨素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吕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陈乃蔚、钱世政、王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乃蔚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钱世政、吕超、王志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钱世政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煜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志杰、王刚、沈巍、王清晨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飞行师的议案》
聘任滕石敏为公司总飞行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吴新宇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可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陈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赵志琴、徐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四到第九项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总飞行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王正华,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王正华先生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长宁区团委副书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地区办副主任、遵义街道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王正华先生于1981年创立上海春秋旅行社,任社长;1987年至今担任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董事长;2004年创立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王正华先生现任春秋航空董事长、春秋国旅董事长、上海春秋教育培训中心董事长、上海春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秋会议展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市长宁为地球母亲生态保护社(以下简称“生态保护社”)理事长、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旅游协会国内旅行社分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旅游学系、上海师范大学地理系兼职教授等职务。王正华先生曾先后获得1992至1993、1994至1995、1996至1997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98年获上海市终身劳动模范称号。
张秀智,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张秀智女士曾先后担任春秋国旅国内部经理、副总经理、春秋包机总经理、春秋航空总裁等职务。张秀智女士现任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春秋国旅副董事长、上海春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董事长、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秋飞行培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秋航空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秋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香港”)董事、春秋航空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生态保护社理事、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融资租赁”)董事。
杨素英,女,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素英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遵义路街道办事处财务副科长等职务。杨素英女士2004年起担任春航有限董事。现任春秋航空董事、春秋国旅董事兼财务部总经理、上海春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乐翼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春秋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生态保护社理事。
王煜,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王煜先生曾先后在罗兰贝格、毕博、翰威特等公司任职。现任春秋航空董事兼总裁、春秋国旅董事、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下简称“春翼投资”)、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春秋香港董事、生态保护社理事、春秋融资租赁董事长、上海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志杰,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航空发动机工程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志杰先生曾先后担任原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部工程师、机务部工程技术经理、总工程师。王志杰先生自2005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春秋航空董事兼副总裁、春翔投资董事、上海春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春秋融资租赁董事。
钱世政,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教授。钱世政先生曾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复旦大学会计系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0333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663.SH)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49.SH)独立董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603777.SH)独立董事。
陈乃蔚,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具备法学教授职称,并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陈先生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等职;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曾任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先生自2005年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至今任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先生现兼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商务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仲裁员,国际奥委会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且担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超,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吕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日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刚,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飞机驾驶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王刚先生曾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甘肃分公司(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飞行部飞行员,2005年至2013年担任春秋航空飞行部飞行计划室经理、飞行部副总经理、飞行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担任春秋航空总飞行师,现任春秋航空副总裁。
沈巍,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飞机驾驶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沈巍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行部飞行教员、飞行技术管理部A-320机型师等职务。2008年至2010年12月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总飞行师,2010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春秋航空总飞行师。现任春秋航空副总裁。
王清晨,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飞行签派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于云南大学。王清晨先生曾先后担任民航云南省管理局航行气象处测报站站长、民航云南省管理局飞行大队安全技术与训练科科长、民航云南省管理局/中国云南航空公司飞行标准处科长、中国云南航空公司运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安全运行监察部副部长、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运行质量管理部部长、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运行标准与飞行训练部总经理。现任春秋航空副总裁。
吴新宇,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航空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吴新宇先生曾任中国西北航空公司(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维修基地工程师,2005年起先后担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维修工程部航线维修室主管、维修工程部总经理。现任春秋航空总工程师。
滕石敏,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驾驶系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滕石敏先生产曾任东方航空甘肃分公司飞行员,2005年起先后担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部计划处经理、飞行部训练处经理、飞行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副总飞行师。现任春秋航空总飞行师。
陈可,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和英国Brunel大学金融投资学专业。陈可先生曾担任原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规划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春秋航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春翔投资董事、生态保护社理事、春秋融资租赁总经理。
赵志琴,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赵志琴女士曾任职于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11月至今担任春秋航空证券事务代表。
徐亮,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徐亮先生曾先后供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至今担任春秋航空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7-00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3日在航友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2月8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
会议由监事徐国萍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徐国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徐国萍女士简历
徐国萍,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国萍女士曾先后担任遵义街道办事处、合作联社团委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等职务。自2002年起任春秋国旅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人事部经理。现任春秋航空监事会主席、春秋国旅监事、上海春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欣煜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乐翼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商旅通公司监事、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宁夏沪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沪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春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市长宁为地球母亲生态保护社监事、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