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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0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陈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陈爱国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陈爱国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爱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青岛中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望京SOHO塔2B座2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3日

至2017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00-16:00 时)到办理登记。

(四)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7年3月2日17: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

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010-84927035-887

传真:010-84928665

联系人:张薇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0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16 年担保实施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25.895亿元,2017年预计净新增担保总额 35亿元,即在有效期内公司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2017 年度预计担保余额在60.895亿元范围内(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批:1、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贷款可在净新增担保总额35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分次申请;2、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在净新增35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作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可以房产、固定资产等为净新增35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贷款作抵押。

上述授权通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在60.895亿元额度内时,由董事会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每一次关于该授权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做出具体公告。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对外担保2,589,5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或其之间担保,无对合并范围以外公司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