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7-00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亏损,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第(二)项等相关规定,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6年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17年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

四、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且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为正值。详见公司2017年1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

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