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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1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福星惠誉”)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汉阳福星惠誉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福星惠誉为汉阳福星惠誉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汉阳福星惠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保证汉阳福星惠誉偿付相应债务,福星惠誉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7年3月3日(周五)14:45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福星惠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近日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福星惠誉与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合同约定,工商银行向汉阳福星惠誉提供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福星惠誉为汉阳福星惠誉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汉阳福星惠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栖贤路12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56,861,109.63元、负债总额1,150,334,280.79元、净资产1,306,526,828.8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40,522,100.0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下同);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5,753,590.61元、利润总额31,023,651.92元、净利润23,216,716.2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33,136,674.45元、负债总额1,223,110,652.77元、净资产1,310,026,021.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5,754,900.00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247,108.95元、利润总额401,969.34元、净利润527,801.0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工商银行

保证人:福星惠誉

被担保人:汉阳福星惠誉

担保本金:8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协议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汉阳福星惠誉获取现金流,促进其项目顺利推进。汉阳福星惠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汉阳福星惠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保证汉阳福星惠誉按期偿付相应债务,福星惠誉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50,527.3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33,135.4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50,527.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0.90%)、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33,135.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5.69%),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房地产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日下午15:00。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17年2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2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投票时间:2017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福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邮编:430022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肖永超 尹友萍

2、 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