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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6日开市起复牌。

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热电,股票代码:600982)自2017年2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不予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