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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借款质押的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5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借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28.636%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受让工商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毕。(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69、临2016-076、临2017-011号公告)。

为保证公司资金的有效运转,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公司以所受让的爱建证券28.636%的股权为标的进行质押融资,以所得融资借款进行爱建证券股权的收购,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收到上海市工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已完成。

一、融资借款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向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进行融资,用于收购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爱建证券28.636%股权。该笔融资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进行,委托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受托人为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借款人为本公司,目前该笔资金已经到账。

借款金额:壹拾亿元整

借款期限:60个月

借款用途:收购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爱建证券28.636%股权

借款担保:以公司受让的爱建证券28.63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与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签订《权利质权合同》,对具体情况进行约定,由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为债务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质权人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所形成的壹拾亿元整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出质权利为公司受让的爱建证券28.636%股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质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质押股权的股东权利行使和公司资金运转以及业务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借款质押目的是为了进行对外投资,提升负债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