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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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7-003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医疗”)、泉州市红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桥民间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桥创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持有本公司股份18,348,3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32%)的股东建银医疗、持有本公司股份5,333,3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6%)的股东红桥民间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666,6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的股东红桥创业投资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合计不超过25,348,3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将于2017年2月2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注:泉州市红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股东泉州丰泽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三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其中,泉州丰泽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348,399股,即不超过鹭燕医药总股本的14.32%(若此期间鹭燕医药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连续三个月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鹭燕医药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18.5元/股)。

(二)泉州市红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红桥民间资本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33,333股,即不超过鹭燕医药总股本的4.16%,红桥创业投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66,667股,即不超过鹭燕医药总股本的1.30%,若此期间鹭燕医药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红桥民间资本与其一致行动人红桥创业投资连续三个月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鹭燕医药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18.5元/股)。

(四)本次减持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建银医疗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红桥民间资本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红桥创业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建银医疗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的股份外,其预计在其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逐步减持完所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资本市场情况确定。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方面的承诺,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红桥民间资本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的股份外,其预计在其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其中前12个月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则按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方面的承诺,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所持公司股票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相关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三、相关事项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建银医疗、红桥民间资本、红桥创业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泉州市红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泉州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