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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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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7-006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下午4时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月17日以电话形式通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此次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该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7-007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7-008号《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3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接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7-009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7-007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江机民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江机民科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江机民科向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二)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机民科,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凯乐科技持股5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5.45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延中,经营范围为:军用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夜视器材、工程工具器材、电机及动力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电池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产品设计、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转让的除外;军用产品凭相关许可证实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机民科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7,759,419.89元,负债总额13,200,848.14元,流动负债总额12,121,848.14元,资产净额34,558,571.75元,营业收入37,718,965.13元,净利润10,328,907.07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江机民科报表)。

三、担保主要内容

保证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债权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翔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债务人: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鉴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定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人愿意为债权人实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保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

2、保证责任

2.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江机民科为公司控股企业,公司为江机民科提供担保,是基于江机民科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89,510.52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6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机民科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江机民科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7-008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加担保额被担保人名称: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畅中”)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该议案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信畅中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长信畅中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2017年2月17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4,510.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1%。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6年5月24日,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信畅中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现根据长信畅中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保证长信畅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长信畅中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

2、本次担保是对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增加及补充,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的相关授权在授权期限内继续有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

4、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信畅中,成立于1997年8月1日,凯乐科技持股54.5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1.07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练兵,经营范围为:计算机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家电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有线通信设备的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开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截至2016年6月30日长信畅中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13,687,767.42元,负债总额10,702,943.35元,流动负债总额10,702,943.35元,资产净额202,984,824.07元,营业收入11,123,067.57元,净利润6,270,908.35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长信畅中报表)。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并同意将该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4,510.52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凯乐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长信畅中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6日

至2017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7年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登载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7年3月5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2017年3月6日(星期一)9:00至12:00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2603(邮政编码:430079)

(二)联系电话:027-87250890

电子邮箱:zhouhupei@cnkaile.com

联 系 人:韩平 周胡培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