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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7-005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①增资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贸易”);②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收购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100%股权
投资金额:①12,000万元;②40,912.11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增资保税贸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保税贸易在代理采购与销售领域的专业化及资源系统化服务的优势,特别是保税贸易开展PTA、甲醇、乙二醇期现套利业务及汽车代理业务,为能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相关客户,以满足他们集采购、仓储、销售、融资的一条龙服务需求,提高公司外界影响力。公司对保税贸易增资12,000万元,增资后保税贸易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公司仍将持有其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增资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3、上述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企业名称: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3088室
3.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4.增资前股权结构: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增资后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6.增资后股权结构: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
8.增资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
9.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与物流有关的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文体用品、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矿产品(煤炭除外)的购销,汽车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25,914,504.15元;资产净额154,460,368.69元;公司营业收入 531,004,463.13元;净利润 11,120,897.57元。
(三)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保税贸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二、长江国际收购华泰化工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整合公司资产,合理利用现有公司资源优势,并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合理减少人员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拟将保税科技持有的100%的华泰化工的股份转让至长江国际。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泰化工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经评估,账面价值32,852.6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0,912.11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收购华泰化工的价格为40,912.11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长江国际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来支付股权收购金额。若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收购华泰化工100%股权及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3、上述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唐勇
注册资本:59412.519385万元
经营范围:区内管道装卸运输、仓储(危险化学品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经营)、货物中转、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837,031,500.99元;资产净额 780,982,781.09元;公司营业收入238,757,567.77元;净利润84,748,290.06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1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南京路北、中华路西
法定代表人:高福兴
注册资本:36066.6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中转、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47,275,216.41元;资产净额328,526,873.54元;公司营业收入9,009,009.00元;净利润-12,304,213.05元。
(四)、对外投资的影响
此次变更股东,有利于华泰化工在长江国际管理使用效率上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长江国际对整体客户资源统一调配管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税科技拟转让持有的华泰化工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6日 14点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
至2017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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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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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常乐庆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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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