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万润股份”)董事会于2017年2月17日下午股市收市后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提交的《万润股份:董事长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与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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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公司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公司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材料产业、环保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三类业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信息材料产业、环保产业方面经营的模式主要为定制生产模式,在大健康产业方面经营的模式主要为市场导向与定制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1)信息材料产业
公司的信息材料产业主要包括显示材料和其他功能性材料。
显示材料主要包括高端TFT液晶单体材料、中间体材料和OLED材料,公司是该行业国内领先企业;功能性材料目前以电子化学品为主,公司在该产业涉及的主要业务正处于不断发展阶段。
(2)环保产业
2016年公司的环保材料业务发展良好,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生产商的核心合作伙伴。未来随着沸石系列环保材料二期扩建项目的陆续建设并投产,公司将成为在技术和销量均处于世界前列的环保材料生产商。公司在该产业涉及的主要业务处于发展阶段。
(3)大健康产业
公司经过多年对医药市场的开拓和医药技术的储备,先后涉足医药中间体、成药制剂、原料药、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等多个领域,目前该行业发展良好,公司在该产业的涉及的主要业务处于发展阶段。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的匹配性
公司具备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公司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941.7万元至38,677.13万元。公司关于2016年度业绩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653,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3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27,278,650.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545,479,929股。根据公司预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可分配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的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赵凤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烟台市供销合作社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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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告披露后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承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和处于限售期的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烟台市供销合作社承诺: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告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如下: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万润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二级市场价格择机出售不超过1,000万股(含本数,若万润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出售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所持有的万润股份股票,同时承诺在减持万润股份股票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例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的说明:
(1)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公司于2016年进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6年8月18日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股东的限售期在2017年8月18日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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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 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待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鹿凡伟、任辉、邸晓峰、佐卓、王忠立、王彦、孙晖、刘范利八位董事讨论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 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签字的《万润股份:董事长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与承诺》;
2、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万润股份:董事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确认与承诺》;
3、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万润股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
4、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烟台市供销合作社出具的《万润股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出具的《中国节能关于万润股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
6、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减持所持股份计划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