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2月22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追加申购、定投金额起点为1.00元,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赎回、基金转换、最低持有份额起点为1.00份,现将各基金起点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调整的基金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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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提示
1、如销售机构对申购资金起点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本公司后续发行的基金,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各类业务限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按照本公司为该基金发布的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或其它公告中约定的规则执行。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本公告涉及的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更新。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