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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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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0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2月1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6,013万股

根据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12月29日

2、授予数量:26,013万股

3、授予人数:1,575人

4、授予价格:4.866元/股

5、股票来源:根据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上回购的中国建筑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建筑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自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普通股股票26,013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和国资委批复要求,以及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的原则,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最终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75人,授予数量为26,013万股。具体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依据本计划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之日止(本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年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以在不低于3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购回,且不计利息。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其中,激励对象自筹资金为1,265,792,580元(即授予数量260130000股×授予价格4.866元/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60006号),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1,575名激励对象缴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1,265,792,58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陆仟伍佰柒拾玖万贰仟伍佰捌拾元整),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户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26,013万股于2017年2月14日由无限售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流通股,并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全部过户手续,已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全部过户至激励对象名下。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如下表:

单位:股

七、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分期确认,该总成本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确认。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解锁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以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