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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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2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700万元。

●借款利率:月利息0.6%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壹个月

一、交易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上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补充其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投标保证金等资金需求,福建上河的股东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与福建上河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700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第三方等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因此,本次借款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上河的股东,持有其49%的股份,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主要条款

借款单位: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贷款单位: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万元整(¥37000000.00)

第二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贷款期限为壹个月。

第三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月利息0.6%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第五条 平潭鑫运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林春玲支付相应的贷款金额。

第六条 借款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自还款日起停止计息。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为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子公司临时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2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

●审批风险:公司与政府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及签订PPP项目合同的事项尚需获得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能否审批通过的风险。

●设立风险:可能出现无法筹集PPP项目公司资本金,设立项目公司存在不确定性。

●融资风险:可能出现因融资延缓滞后而影响PPP项目公司设立进度及项目施工建设进度,进而影响项目进度,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财务风险:设立项目公司及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融资方式获得,融资对象尚无法确定;项目的收益来自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收益率6.5%,期限15年,如市场利率波动,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市场风险:如遇市场情况变化,人力成本、材料价格上涨或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从而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施工利润及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经营风险:项目收入主要来源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若其拖欠支付,将造成资金短缺,项目难以顺利实施的风险。联合体成员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但上述施工单位具体施工工程量分配尚未确定,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周期风险:本项目合作期预计为15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运营期为13年,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风险。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PPP合作项目预中标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确定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为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该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的项目范围围绕贵阳市观山湖区西部现代产业制造园区。主要包括观山湖区内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区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廊工程、管综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52,986.92万元。

二、中标通知书信息

1、中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52,986.92万元

3、合作期限:15年(含建设期及运营期)

4、税前全投资内部收益率:6.5%

三、项目实施安排

1、中标后的30天左右,需完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审批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出资协议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合同,如审批通过,中标联合体公司与政府实施机构(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签订PPP项目合同,公司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公司出资协议。

2、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将与政府实施机构(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协议。

四、项目资金安排

1、公司成立PPP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

公司成立PPP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融资及部分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社会资本等融资借款方式。项目公司资本金为人民币70,597.38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9,418.17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70%,观山湖区政府授权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179.21万元, 占项目公司股权30%。公司在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足额实缴到位,以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截止目前,融资对象及融资成本尚无法确定。

2、PPP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

PPP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社会资本等融资借款方式。整个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具体项目进度进行建设资金的投入。截止目前,融资对象及融资成本尚无法确定。

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根据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批复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整个项目建设期24个月,建设投资进度约为第一年49.61% ,第二年50.39%。工程资金根据工程实际在三年内认缴到位,2017年按照该年投资进度的80%,2018年按照工程总投资的95%,2019年按照工程总投资的5%到位。注册资本金到位后根据项目进度,按进度进行项目融资并投入。

设立项目公司及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融资方式获得,项目的收益来自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收益率6.5%,期限15年,融资对象及融资成本尚无法确定。

联合体成员(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但上述施工单位具体施工工程量分配尚未确定,因此无法确定具体收益。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2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被法院扣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属于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

● 本事项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被法院扣划18,500,000股后,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一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2,070,60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3,567,460股,限售流通股48,503,1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收到股东西藏一乙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2017年2月17日夏县人民法院依据(2017)晋0828执80号执行裁定书将18,500,000股限售流通股扣划至倪赣名下,占西藏一乙持股总数15.34%,占公司总股本1.72%。扣划手续已于2017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扣划后,西藏一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2,070,605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3,567,460股,限售流通股48,503,1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

本次扣划后,倪赣持有有限售流通股1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扣划的18,500,000股将严格遵守2014年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承诺。

上述事项涉及股份被冻结的事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7-018)。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