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罗祁峰先生、徐继强先生、许静之女士和顾中宪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情况: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上海盛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睦投资”)及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预计向国润供应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即人民币2.832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即人民币2.0825亿元)的担保责任。
担保分割: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公司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反担保: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交易风险: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国润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35,601,373.83元,已实际为国润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71,373.83元。
关联人补偿承诺:不涉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担保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应当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关联方国润供应链经营业务需求,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经国润供应链股东协商,拟由股东为国润供应链向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国润供应链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之规定,国润供应链为公司之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对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之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润供应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0G339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26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药品批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电子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助剂、生物试剂、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润供应链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润睿投资等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图为: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353.49万元,总资产1,568.11万元,负债总额为1,214.62万元,国润供应链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0.37万元,净利润0.5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2,926万元,总资产41,244万元,负债总额为28,318万元,国润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75,008万元,净利润2,9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控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控润达49%的股权。
(2)润睿投资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监事职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担保主债权:
国润供应链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贷款,以下简称“主债权”。
2、担保方式及额度安排:
国润供应链上述贷款由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器械”)、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及担保方式如下:
(1)国控器械对主债权的43.35%部分提供保证担保;
(2)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主债权的56.65%部分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润达医疗、润睿投资及盛睦投资签订的《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对上述担保责任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润达医疗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主债权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反担保措施: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5、董事会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6、《担保责任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本年度贷款中56.65%担保责任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股份权益比例进行分割,即润达医疗承担41.65%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金额不超过2.082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贷款中10%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贷款中5%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额不超过0.2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三方同意,若任一一方应银行之请求履行担保责任从而导致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超过上述其应承担部分的,则履行担保责任方即可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履行担保责任方可通知未履行方,未履行方应在接到履行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各自应承担的部分对应之款项足额汇入履行方指定之账户,否则履行方将有权通过各类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未履行方资产、处置未履行方资产等)以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分配予以满足。
7、《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目的:为确保公司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0%及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担保范围: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向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超出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部分,即超过其对主债权41.65%的保证责任的部分。
质押财产: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及其权益,占国润供应链注册资本的10%、5%,即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基于实际出资而持有国润供应链10%、5%的股权;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质押股权的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出质人应在上述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三日内将登记机构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原件交付质权人。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质押权的实现:国润供应链的违约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能偿还全部贷款,而银行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质权人有权依据约定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55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38,824万元,分别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97%和42.02%,无逾期担保。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国润供应链为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该项对外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国润供应链的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且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向国润供应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向国润供应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后认为: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向国润供应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润达医疗向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润达医疗本次对外担保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其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公允、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润达医疗向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鉴于公司间接持有国润供应链41.65%的权益,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向国润供应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有关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8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 号15楼D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3日
至2017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文怡、刘辉、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冯荣、陈政、胡震宁、陆晓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传真:021-68406213
联系人:陆晓艳邮政编码:200122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卫明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