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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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7-019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为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16-105、2016-112)

2017年2月21日,关联方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红磡”)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具体数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公司为永泰红磡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2月21日,公司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保证人(甲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担保

为确保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中江国际[2017信托035]第02号”《信托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和其他任何有效补充和修改(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及期限

1、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信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具体数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2、主合同履行期限:主合同项下借款分期(分笔)发放,每一笔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自每一笔借款从乙方信托计划专户划出至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四)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项目发行费、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1、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3、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合伙企业优先级和中间级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及预期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80亿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6.16亿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为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为永泰红磡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预计4亿元信托贷款和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7,700万元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