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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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该笔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628,498,414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8.43%,占本公司总股本18.94%。

2、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