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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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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17年2月21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260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2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2月28日。

2、授予价格: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47元。

3、授予人数:277人。

4、授予数量:4,260万份股票期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说明

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的过程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协议约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4人调整为277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4,500万份调整为4,260万份。

7、授予对象情况: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8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24个月。

(3)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2月28日。

2、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3元。

3、授予人数:276人。

4、授予数量: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说明

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协议约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3人调整为27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500万股调整为1,420万股。

7、授予对象情况: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48个月内分期解锁。

(2)锁定期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

(3)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并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期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解锁期时间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必须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解锁完毕。若达不到解锁条件,则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0日出具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06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2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7年2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27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17,686,0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200,0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3,486,000.00元(大写:贰亿零叁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截至2017年2月1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79,000,108.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079,000,108.00元。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4,260万份,股票期权名称:伊利股份期权;股票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0000000076、000000007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0万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28日,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4,26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70%。新增权益按照相关估值工具所确定的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在2017-2019年将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如果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预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成本合计为20,714.34万元。根据相关测算,2017-2019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28日,在2017-2019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如果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且在各解锁期内全部解锁,则预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合计为2,783.20万元。根据相关测算,2017-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42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2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