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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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7-01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充市商业银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9.6亿元,剩余额度为人民币10.4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及其全资子公司襄阳同济堂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公司”)办理了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市商业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该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累计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及其全资子公司襄阳公司办理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同济堂医药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银行办理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从而提高资金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及201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26号、036号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南充市商业银行及浦发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办理的南充市银行及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同济堂医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6月3日对同济堂医药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同济堂医药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同济堂医药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同济堂医药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济堂医药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同济堂医药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四、截止本公告日,同济堂医药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委托理财的剩余额度为10.4亿元。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7-01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充市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9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完成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了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以下简称“南充市商业银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此次银行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办理的南充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