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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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0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具体合同,达到相关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北京与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6号,2010年6月成立,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保障江苏能源供应的电力能源投资专业公司,是徐矿集团全资的电力专业化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1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培军,公司资产规模150亿元。公司主要对煤电一体化、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项目投资运营管理,电力储能、配售电业务、电力配网投资运营和管理、电力运维等。目前已有控参股电厂19个,业务范围涉及煤电、燃气发电、新能源等领域。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以加快天然气在环保节能事业中的应用与发展为宗旨,以天然气利用业务为核心业务,全力推进天然气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利用。

2、双方协同发展,各自聚焦核心业务,合理界定业务界面,产业相互支持,利用甲方现有土地及项目资源开展LNG接收站、天然气利用等项目的建设合作,利用乙方的天然气资源为相关项目提供LNG保障服务。

3、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且乙方为甲方在天然气合作领域唯一指定战略合作伙伴。

(二)合作调研:

甲乙双方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并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前期工作。

(三)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为: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合作企业提供优惠的LNG供甲方和双方合作建设的燃气电厂及燃气管网使用;双方共同对甲方燃煤电厂向燃气电厂进行改造;双方共同对新的燃气电厂项目的进行投资建设;双方共同对临海和临运河LNG接收站进行投资建设;双方合作建设天然气储罐及天然气管网设施为现有客户提供天然气资源;双方在分布式能源领域进行项目的开发及合作;其他领域的合作。

(四)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发生解释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当地法院判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天能源与江苏能源共同致力于在天然气利用领域进行长期发展,双方业务具有高度互补性。本次双方建立长期及深度的合作关系,融合江苏能源及中天能源各自的资源优势,强强联合、创造更好的协同效应,从而促进双方业务稳定及快速发展。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