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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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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PPP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1、同意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沂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菏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梁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六家子公司将其依据特许经营合同因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自基准日起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转让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中信证券-首创股份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并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要求,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回售和赎回承诺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安排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支付回售和赎回所需资金。同意公司六家子公司将与基础资产相应的污水处理收费权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同意公司为六家子公司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3、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实际情况调整本次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详见公司临2017-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总规模10万吨/日,其中,本次扩建规模5万吨/日,总投资16,732.55万元,特许经营期22年(含建设期);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衡阳市松亭(城西)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衡阳市松亭(城西)污水处理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规模22.5万吨/日,总投资73,428万元,特许经营期30年;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郴州市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衡阳松亭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22,028万元人民币,其中,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930万元,持有其36%股权;郴州市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490万元,持有其34%股权;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608万元,持有其30%股权;

3、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规模约5.6万吨/日,总投资约64,207.47万元。其中,揭东区子项目总投资16,429.16万元、蓝城区子项目总投资36,169.58万元、空港区子项目总投资11,608.73万元(以最终政府审计为准);

2、同意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揭东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215万元人民币)、蓝城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8,085万元人民币)、空港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804万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分别负责揭东区子项目、蓝城区子项目、空港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等工作;

3、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亮马河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亮马河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4,319.94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9,5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7-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委托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PPP

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公司旗下六家水务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取得的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公司拟签署《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首创股份拟签署《回售和赎回承诺函》,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安排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支付所需资金。

3、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于2017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PPP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符合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经营、财务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项目等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逐项对照,认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符合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的条件。

二、 专项计划概况

(一) 原始权益人

原始权益人系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沂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菏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梁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六家首创股份下属水务公司。

(二)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系原始权益人依据特许经营合同由于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自基准日起对污水处理服务付款方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目标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首创股份认购(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发行利率

根据簿记发行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首创股份认购。

(六)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计优先级与次级分层结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最长为18年,并附有投资者回售、首创股份赎回选择权(具体品种及期限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七)拟挂牌转让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增信措施

本次公司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设置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与次级分层、首创股份对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兑付提供差额补足承诺、首创股份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回售和赎回承诺、污水处理收费权质押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次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积极把握有利市场时机,参与首批PPP资产证券化试点,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登录国内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同时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助于公司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树立市场创新形象,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风险整体可控。

五、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规模10万吨/日,本次扩建规模5万吨/日,总投资16,732.5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污水处理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首创”)以PPP的方式投资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为16,732.55万元,总规模10万吨/日,本次扩建规模5万吨/日。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模10万吨/日,本次扩建规模5万吨/日;总投资16,732.55万元,包括土建、安装、设备、土地等费用;特许经营期22年(含建设期);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寅生。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3层。

淮南首创,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92%股权,淮南市供水有限公司持有其8%股权;法定代表人:江瀚;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朝阳中路10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城镇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有效期至2017年07月04日)。一般经营项目:城市雨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及最终排放;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与淮南首创(乙方)签署《安徽省淮南市城市供排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特许经营权:甲方确定由乙方实施本项目及相关授权的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规模:10万吨/日,本次扩建规模5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22年(含建设期);

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基本水量:按设计处理量的80%(4万吨/日)计算;

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1.19元/吨;

污泥排放标准:污泥含固率大于或等于20%;

期满后移交:因特许期届满而导致本协议终止,则甲方应按照评估值向乙方回购项目设施,乙方进行清算,移交所有供排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设施、权利和文件资料;

协议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乙方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首创将利用已有运营管理经验,做好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工作;本项目的投资,有利于公司提升在安徽水务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污水处理费可能存在回收不及时的情况。

解决方案:强化内部联动机制,规范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回收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规模约5.6万吨/日,总投资约64,207.47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一负责本项目揭东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注册资本8,21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二负责本项目蓝城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注册资本18,08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三负责本项目空港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注册资本5,804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运营期污水处理付费收取及调价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DBFO(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的方式投资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规模约5.6万吨/日,总投资约64,207.47万元。

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揭东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一”)负责本项目揭东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项目公司一注册资本8,21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215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成立蓝城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二”)负责本项目蓝城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项目公司二注册资本18,08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8,085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成立空港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三”)负责本项目空港区子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等工作。项目公司三注册资本5,804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804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含蓝城、空港)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规模约5.6万吨/日,总投资约64,207.47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揭东区子项目总投资为16,429.16万元,包括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规模400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20.1公里(不含支管);农村部分污水处理规模15,550吨/日;蓝城区子项目总投资为36,169.58万元,包括镇区部分新建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规模7,400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31.33公里(不含支管);农村部分污水处理规模20,300吨/日;空港区子项目总投资为11,608.73万元,包括镇区部分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规模3,500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7.9公里(不含支管);农村部分污水处理规模8,410吨/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揭东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人:李旭波;地址:揭阳市揭东区西三路与滨江路交界。

揭阳市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郑喜潮;地址:揭阳市蓝城区科技大道与335省道交叉口。

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陈树波;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空港区管委会大院对面城乡建设局。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公司与揭东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揭东区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合同》。

1、特许经营范围:玉湖镇、云路镇两个镇区以及玉湖镇、埔田镇和新亨镇33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含3个委托运营污水处理设施)。

2、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3、项目规模:15,950吨/日。

4、污水出水水质标准:镇级污水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5、污泥处置:污泥处理处置应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脱水、堆置、装卸、运输、处置由各自所属的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公司与揭阳市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城乡建设局签署《蓝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合同》。

1、特许经营范围:龙尾镇,白塔镇、桂岭镇、霖磐镇和月城镇五个镇区及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

2、特许经营期:30 年(含建设期)。

3、项目规模:27,700吨/日。

4、污水出水水质标准:镇级污水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5、污泥处置:污泥处理处置应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脱水、堆置、装卸、运输、处置由各自所属的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由公司与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城乡建设局签署《空港区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合同》。

1、特许经营范围:空港区地都镇镇区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特许经营期:30 年(含建设期)。

3、项目规模:11,910吨/日。

4、污水出水水质标准:镇级污水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5、污泥处置:污泥处理处置应满足国家、省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脱水、堆置、装卸、运输、处置由各自所属的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可利用已有运营管理经验,在未来不断提升项目运营水平,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同时,本项目的获取有利于公司在揭阳地区及周边城市的投资拓展工作。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运营期污水处理付费收取及调价的风险:本项目正式运营后,存在是否能按协议足额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风险。

解决方案:加强与政府的关系协调,并将此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和项目公司运营考核指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首创水源”)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将用于包头首创水源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包头首创水源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瀚;注册地址:包头二水厂西;经营范围:水处理;水源地开发建设;工业用水的生产及销售;城市给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水产品的深加工及销售。公司持有其80%股权,包头市申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包头首创水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6,098.13万元,净资产7,485.62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16,526.58万元,净利润2,576.79万元。

截至2017年1月31日,包头首创水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6,630.46万元,净资产8,113.34万元;2017年1月营业收入1,226.45万元,净利润362.06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包头首创水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90,492.47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4,319.94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戴河首创”)提供委托贷款14,319.94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将用于北戴河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北戴河首创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斌;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100号;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服务;供水工程设计服务;供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服务;水处理技术的开发、利用;自来水二次加压服务;水表修验服务;供排水材料及设备、日用品、五金电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通用仪器仪表、水暖器材、钢材的销售;饮水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戴河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9,787.47万元,净资产20,109.38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9.38万元。

截至2017年1月31日,北戴河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9,717.00万元,净资产20,054.79万元;2017年1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4.59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戴河首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90,492.47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9,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污水”)提供委托贷款19,5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委托贷款将用于铁岭污水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铁岭污水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少华;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园艺村马蓬沟;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利用。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铁岭污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9,812.46万元,净资产17,426.31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总收入7,695.51万元,净利润2,036.86万元。

截至2017年1月31日,铁岭污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9,255.80万元,净资产17,612.49万元;2017年1月营业收入601.99万元,净利润186.19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岭污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90,492.47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再生水”)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委托贷款将用于铁岭再生水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铁岭再生水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少华;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园艺村马蓬沟;经营范围:中水利用。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铁岭再生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754.03万元,净资产4,102.97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总收入1,410.26万元,净利润407.56万元。

截至2017年1月31日,铁岭再生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414.83万元,净资产4,073.26万元;2017年1月营业收入45.94万元,净利润-29.7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岭再生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90,492.47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0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0日

至2017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17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

运营维护PPP项目

预中标公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结果公示阶段,本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该项目尚未签订合同,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

一、项目概况

2017年2月21日,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为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预中标公示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辖区内;

3、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人民币;

4、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仓山区龙津、阳岐片区域的水系治理,包括2个流域片区,分别是①龙津阳岐区域包括:阳岐河、跃进河、龙津流域(包括半洋亭河、龙津河、龙津一支河、龙津跃进连通河、跃进支河及港头河);②白湖亭区域包括:马洲支河、吴山河、竹榄河、白湖亭河及马洲河;

5、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内、外源污染控制、行洪能力的保持和提升、驳岸新建及改造、景观绿化、水体生态系统基础的构建和恢复以及长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

二、预中标人信息

1、预中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特许经营期:15年

3、公示期:2017年2月21日至 2017年2月24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该项目中标,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结果公示阶段,本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项目尚未签订合同,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