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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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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定区叶城路1128号(嘉定工业区 近永盛路) 上海中青旅东方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靳晓堂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靳坤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薛文革、董事陶万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鸿飞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应以特别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议案2同意票数67,124,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数量的99.9959%,超过2/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培琪、何晓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