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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0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3日,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各类信用债券及金融机构借款。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总额不超过30亿元。

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270天。

发行日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各类信用债券及金融机构借款。

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

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核准机关的意见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

2、审核、适时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若适用)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协议、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及各种公告);

3、办理必要的手续;

4、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完成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协议等文件的要求和/或规定公司需要履行的义务;

5、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之其它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