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7-01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2日,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6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城一品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8月17日。产品到期日:无固定到期限。产品收益率:1 天≤投资期<7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0%;7 天≤投资期<1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80%;14 天≤投资期<28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00%;28 天≤投资期<63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20%;63 天≤投资期<91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0%;91 天≤投资期<182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60%;182 天≤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70%;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80%。

同时,博微新技术于2016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8月17日。产品到期日:无固定到期限。产品收益率:1 天≤投资期<7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70%;7 天≤投资期<1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80%;14 天≤投资期<28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00%;28 天≤投资期<63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20%;63 天≤投资期<91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50%;91 天≤投资期<182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60%;182 天≤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70%;投资期≥364 天,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2.8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该两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博微新技术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分别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30,986.30元和130,986.30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7-01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双方以下简称“乙方”)与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湘潭市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加快湘潭岳塘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进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约定合作各方将按照甲方规划和双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在3-6年内打造湘潭岳塘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土壤修复、市政道路建设、市政绿化景观、公共建筑、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并根据甲方规划进行分步开发,总投资规模约50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岳塘经开区”)成立于2013年1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13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规划面积约33.36平方公里,其中一期控规面积13.11平方公里。岳塘经开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地处湖南省中部,位于长株潭三市几何中心,东临株洲,北接长沙,被长株潭“绿心”和秀美湘江所环抱,是长株潭城市群融城发展的桥头堡。

岳塘经开区以建设“湖南商贸第一区”为发展目标,以现代商贸物流业为主导,涵盖旅游休闲、现代仓储、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商品会展等三产服务业,是目前全省唯一以现代商贸物流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开发区。自2013年7月正式授牌成立以来,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高速增长,产业不断集聚,先后获得全省首批省级物流示范园区、“两型社会”综合示范创建片区、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多块省级“金字招牌”。竹埠港“退二进三”取得重大突破,28家化工企业实现全面关停,征收拆除工作基本完成,在全省湘江流域七大治理片区率先实现污染企业整体关停,省政府专门下发表彰通报,得到国家、省、市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2017年,岳塘经开区将紧紧围绕岳塘区“四新岳塘”建设,以打造“湖南商贸第一区”为发展方向,以“千亿园区、十亿税收、争创国家级”为奋斗目标,以现代商贸物流业为先导,以旅游观光休闲产业为支撑,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步伐,确保年内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53.5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4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财政总收入(全口径)4.4 亿元,同比增长22%;确保6个产业项目的引进并开工建设4个项目;实现融资36亿元;完成争资争项1.9亿元;用地报批1500亩以上并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与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思路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乙方,认真研究当地发展实际,积极利用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发挥品牌、资源、融资、专业优势,提供特色化的服务,从更高的高度统筹考虑甲方财政收支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前期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并经法定程序参与项目竞争,组建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开发和运营服务,以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满足双方共同规划和发展需求。

二、项目范围

合作各方将按照甲方规划和双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在3-6年内打造湘潭岳塘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土壤修复、市政道路建设、市政绿化景观、公共建筑、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并根据甲方规划进行分步开发,总投资规模约50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三、双方权责

(一)甲方

1、划定项目范围,提供包括项目范围、规划等所需信息;完成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及土地使用手续办理等事宜;协助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项目满足PPP模式实施条件,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奖项目纳入省级PPP项目库。

3、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社会资本方,制定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公司)参股组建项目公司并授权项目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投资、建设、开发及运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

4、在项目公司争取符合政策性支持(如农发行、国开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时,给予协调和帮助。

5、协助项目公司办理融资所需的项目资料和应由甲方出具的材料。

6、负责或指定相关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征地拆迁工作。

7、依照法律法规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

1、在甲方支持下,按照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遵从相关法定程序作为社会资本方发起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成立项目前期工作组,安排人员完成详细性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报甲方研究和审批。

2、依法依规参与甲方的采购活动,在中标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投资、建设、开发及运营协议,按照合同要求,负责项目公司建设、运营、移交。

3、按合同履行出资义务,按计划注入资本金并落实配套的融资,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4、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对项目投资、建设资格后,实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管。

四、合作模式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乙方成立联合工作组,由乙方提出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报甲方确认后开展前期各项工作;乙方发生的前期工作费用,经甲方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若乙方未中标,前期工作费用将由下一个投资主体进行承担。

(二)条件具备前提下,由甲方对项目进行立项,争取纳入湖南省库PPP项目;由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制定PPP实施方案,并通过财政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论证等,甲方研究批准方案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落实社会资本方。

(三)经过法定程序,乙方取得组建SPV公司的权利后,甲方可以指定政府平台公司参股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及运营。项目公司各股东组成及投资比例、投资或融资模式等,根据实施方案确定。

(四)双方建立高层沟通会商机制,双方同意定期举行高层碰头会,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及解决遇到的问题;双方同意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明确各自双方日常联络对接人,及时沟通工作,推进项目。

五、其他

(一)本协议系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及乙方中标后,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为准,乙方如未中标,则本协议自始无效,本协议中如有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则相关条款约定内容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另行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履行各自义务,加快项目推进。

(三)在项目推进中,各子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处理,甲方按照法定程序立项、制定实施方案、PPP项目入库、招标等,乙方积极参与投标,若乙方中标,双方将在此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正式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可能会使公司在PPP领域实现实质性突破,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模式,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继“土十条”发布之后,土壤污染防治提上重要日程,攻坚战正式打响,本协议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土壤修复领域的业务拓展。

2、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进展,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环保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的步伐,巩固战略转型的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股东的回报率,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4、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本协议中约定的湘潭市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尚需政府部门按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公开招投标程序,并最终签订具体的项目合同。公司能否中标、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确定的合作模式、实际投资额、项目盈利情况等事项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调整等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湘潭市竹埠港滨江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7-01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2月9日,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7年2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本金金额:3,000万元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基本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成立日:2017年2月23日

6、到期日:2017年5月24日。

7、年化参考净收益率:4.3%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3,000万自有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

4、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5、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7、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69,260.27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18,219.18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223,708.33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新技术于2016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城一品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30,986.30元。

5、博微新技术于2016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30,986.30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置业”)于2016年12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6)。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20,246.58元。

7、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该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0,500万元(含本次3,000万元),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额度10,500万元,使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额度10,000万元(含本次3,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等资料。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