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08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报告,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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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生产规格较为齐全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主要分为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隔膜和数码类锂离子电池隔膜两大类别,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航天航空、医疗及数码类电子产品等领域。由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种类丰富、规格众多,产品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公司基本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流程体系,以快速有效满足客户需求以及适应行业的不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保持增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在行业内树立了“SENIOR星源材质”良好的品牌形象,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领先地位。
(2)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是高性能膜材料行业的一个分支,隔膜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之一,是其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式智能设备、移动电源等数码类电子产品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动力类应用终端领域。其中,国内数码类电子产品与消费者行为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周期波动对其有一定影响;国内动力类应用终端领域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随着锂离子电池应用范围的逐步扩张,其规模的相应迅速扩张带动了整个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的高速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我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起步时间较晚,国内中高端隔膜大部分依赖进口,再加上国外的长期技术垄断和技术封锁,使得我国国产隔膜的发展整体上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近年来,我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在技术创新和需求推动的相互促进下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在技术性能提高和应用领域拓展方面仍需大力投入和长期发展。提高我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中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对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公司掌握了干法和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制备技术,建成了先进的隔膜生产线。随着公司产品工艺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技术指标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占领国内相关领域的主要市场的同时也为国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跻身于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供应商之列,成为国内少数能够规模化生产、向国内外大型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批量供货的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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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6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追溯确认股份支付事项,上述追溯调整对2014年度、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数均为-2,579,998.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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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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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为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16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抓住国家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良好机遇,科学决策,不断进取,在创新公司扩张模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的同时,利用登陆资本市场的契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巩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优势地位。公司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56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54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4%。公司主要业务回顾如下:
1、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在当前全球注重节能环保和国内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品牌优势和全程技术服务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整体营业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569.83万元、15,54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8.97%和31.34%,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布局新产能,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近年来,在新能源、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锂离子电池产业迎来跨越式的发展,作为隔膜供应商的公司业务亦得到快速发展,公司生产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受到国内外大中型知名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的青睐。但目前公司的干法单向拉伸工艺生产能力有限,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产能不足的矛盾日渐凸显。
为扩充现有产能,全面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与产品品质,缩短产品供货周期,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此外,为了满足公司和国轩高科各自产能扩张及产品替代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公司与国轩高科下属公司合肥国轩等各方于2016年1月共同投资设立合肥星源,建设湿法隔膜生产线和陶瓷涂覆生产线。目前上述生产线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布局新产能将有效解决产能不足的瓶颈,大幅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产能基础,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致力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和开发。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完善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并掌握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的关键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应用技术的能力,为实现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2016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当年研发投入2,08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06%。目前,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技术共35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同时自主研发了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和拥有多项技术储备。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使得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保持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登陆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60,424.96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公司成功上市有利于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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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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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星源材质持有合肥星源40.15%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投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本公司按照51%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够通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事等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星源材质通过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源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