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0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27日收到高管人员陆锡峰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现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陆锡峰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陆锡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陆锡峰先生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陆锡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陆锡峰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7年3月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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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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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取消议案原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3号)(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2017年1月6日)暂停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鉴于其已被暂停承接新业务,以及整改结束后能否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此取消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时取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17年2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3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滴翠路100号11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6日
至2017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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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2月15 日指定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7年 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 2 月 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3号)(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2017年1月6日)暂停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鉴于其已被暂停承接新业务,以及整改结束后能否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此取消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时取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2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