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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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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0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22,625,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目前在产矿山为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拥有的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公司产品为含银铅精粉(银单独计价)和锌精粉。

(1)主要产品市场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铅锌精粉主要销售给冶炼企业,银金属富含在铅精粉中,由冶炼厂综合回收。含银铅精粉直接用户为铅冶炼厂,铅在冶炼厂经还原成为粗铅,银在粗铅中,粗铅电解得到精铅,银在阳极泥中,进一步精炼得到银锭。锌精矿在冶炼厂冶炼得到电锌。

电解铅的重要用途为各种电池产品(汽车启动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车动力电池、其它电池)、合金、电力材料等;锌的主要用途为抗氧化材料,用于钢铁构件、板材的镀锌等,还有部分锌以氧化锌、锌盐的形式用作化工材料;银作为最优的导电材料广泛用于电子电力以及核工业等,此外生活消费装饰、医药等都有使用。

(2)公司产品生产工艺

银都矿业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方案为竖井-斜井-平硐联合开拓,采矿方法为浅孔房柱法。银都矿业的地质构造条件较为简单,综合开采条件较为便利,有利于节约企业开采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是自采矿石,生产模式是按计划流水线生产。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是冶炼厂和金属材料加工企业,也有向贸易商销售,再由贸易商向冶炼厂销售。本年度公司产品主要客户是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占销售收入的17.86%,其次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至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价格参考有色金属网的金属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4)行业市场分析及应对措施

白银同黄金的属性相同,是人们熟识的贵金属,可以制成银币、银章、银饰、银器等,另外在电子电器、感光材料、医疗器具等工业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如白银的导热性和导电性在各种金属中排在前列,而且比较耐磨,可靠性强,无线电系统中重要的元件在焊接时用白银作为焊料,许多继电器中重要接触点的接头也是用白银制作而成。各种各样的自动化装置,以及火箭、潜水艇、计算机、核装置以及通讯系统等,都有大量的接触点。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深化、普及,白银的市场需求空间值得期待。

根据市场研究分析,2015年,锌精粉进口增加,国内精粉价格受到较大冲击,受国际市场供应量增加的影响,国内精粉金属价格有所下降,锌精粉价格表现最为明显。2016年以来,受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要求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国家逐步提高了铅锌行业的准入门槛,铅锌供给端不断收缩,铅锌价格呈上涨态势。

为适应市场变化,保证公司矿山持续盈利能力,公司2017年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有:

1)提升采矿管控效率,降低采矿贫化率、损失率;

2)优化采矿系统,降低采矿成本;

3)加大生产勘探力度,努力增加可采储量;

4)多渠道开拓资源,增厚资源储量;

5)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优化销售策略,提高销售业绩。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银都矿业资源为银多金属矿,矿石中含有银、铅、锌三种金属元素。参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银都矿业按单一元素计量,银的金属储量达到大型矿山标准;铅的金属储量达到中型矿山标准,接近大型矿山标准;锌的金属储量达到大型矿山标准。银都矿业是已知国内上市公司中毛利率最高的矿山之一。

(6)矿产勘探活动及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矿产勘探活动,无相关勘探支出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为统一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不再计提维简费,发生相关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规定,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在15—18元/吨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提取标准,自2004年起,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18元/吨。

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办资[2015]8号)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冶金矿山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财政部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是否提取维简费及提取的标准”。

随着公司加速对采掘业类公司的并购,公司不同子公司对维简费计提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司财务核算统一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为统一公司会计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公司拟不再计提维简费,发生相关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本次维简费计提变更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项目不会产生影响,亦无需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总体经营情况

2016年,世界经济复苏依然缓慢且不均衡,国际贸易和投资疲弱,增长动力不足,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欧元区政治经济困局等影响,全球生产率降低、创新受阻,世界经济仍处于“低增长陷阱”。面对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周密安排部署下,坚持“夯实基础、做强主业,开拓创新、丰富利润增长点”的发展策略,践行“严谨、专业、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坚定推进落实公司2015年9月底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密切跟踪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拓展公司盈利渠道,稳步提升投资回报。同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克服相关不利因素,进一步优化管理和严控成本,整个经营团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了公司经营工作持续、稳健、高效的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含银铅精粉、锌精粉的生产和销售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638.17万元,同比下降16.74%;主营业务成本14,859.29万元,同比下降13.19%;主营业务毛利额53,778.88万元,同比下降17.66%;实现每股收益0.28元。公司2016年度盈利能力较上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季节性停产和采空区充填等原因使得产量下降13.05%、销量下降18.28%,而银价在2016年底出现下跌,对公司业绩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1)主营业务回报稳定,对外投资效益显著。

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9.71万元,股东回报持续、稳定;2016年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取得投资收益560万元,对公司主业形成新的有力补充。

2)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2016年7月28日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前后历时10个月,实现了两个矿业资产的并购和新增股份上市。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7.23亿股,大幅提升了公司资源储量和市值,大大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夯实了基础。

3)积极推进对外投资。

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良性补充及业务转型升级的动力源,对外投资、促成公司外延式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公司的重点工作。2016年,公司持续加大对外投资工作的力度,把行业上下游整合并购、产融结合投资作为市值管理的重要方向和措施,通过行业并购增厚公司资源储量,夯实公司产业基础。通过对下游产业链及市场热点项目的投资,为公司拓宽产业升级及转型的空间。同时,通过对外投资,不断提升公司市值,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除了对已投项目的跟踪及投后管理工作之外,公司也在积极寻找适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新项目。2016年,公司先后对数十个金、银、铅、锌矿业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论证,获得了相关行业并购及项目投资的详实市场信息和宝贵经验,为公司今后成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并购投资积累了丰富资源。

(3)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控手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优化了包括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推介激励办法、项目跟投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了内控制度体系,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规定,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在15—18元/吨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提取标准,自2004年起,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18元/吨。

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办资[2015]8号)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冶金矿山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财政部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是否提取维简费及提取的标准”。

随着公司加速对采掘业类公司的并购,公司不同子公司对维简费计提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司财务核算统一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为统一公司会计政策,自2016年10月1日起,公司拟不再计提维简费,发生相关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本次维简费计提变更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项目不会产生影响,亦无需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增加3户。其中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取得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设立取得银川盛达昌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马江河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