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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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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0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节能风电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投资计划》。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投资计划,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节能风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述职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技术改造方案与科技创新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二层会议中心,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节能风电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08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保证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预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节能风电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09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077,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41元(含税)。

2、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077,78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77,7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55,56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年度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风电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7,576,133.53元(经审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757,613.35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92,197,523.68元,2016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9,016,043.86元。

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077,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4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85,188,980元,占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8,596,846.22元的45.17%;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077,7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077,78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4,155,560,000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3,249,805,380.63元,本次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金总额。

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现金分红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预案符合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全体董事经过审慎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未来两年主营业务风电装机容量保持较快增长,配股后资本公积金充裕,满足高送转的实施条件,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馈投资者,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转增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本次高送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所有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亦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预案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15年12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股,限售期12个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6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节能风电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三)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明确做出以下风险提示: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10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三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双方依据审计工作量测算并协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如遇审计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审计费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

2、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3、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1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7年3月2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8日

至2017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2月28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4、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2月 28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14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2月8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7年 3月 27 日(9:00-11:30,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 (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 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 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11 层 1115 房间)

联系方式:010-62248707

传 真:010-62248700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1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 2016 年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16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1、河北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长,是由于张北绿脑包风电场二期100兆瓦工程于2016年2月正式投入运营所致。

2、蒙西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长,是由于察右后旗辉腾锡勒5号风场——红木脑包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16年1月并网调试所致。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