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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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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26日,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融租赁”)、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亨内饰”)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菱汽车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664,323.02万元,负债总额400,265.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5,012.73万元,资产净额264,057.56万元,营业收入340,046.74万元,净利润-52.27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星马专汽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沈伟良。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60,292.83万元,负债总额66,586.1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007.84万元,资产净额-6,293.31万元,营业收入43,841.49万元,净利润-1,965.93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徽融租赁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徽融租赁的资产总额80,451.88万元,负债总额51,492.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229.98万元,资产净额28,959.47万元,营业收入4,046.15万元,净利润1,591.5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3.46%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3.46%的股权。

(四)芜湖福马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气压缩机、汽车取力器、钢结构制品、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14,928.33万元,负债总额9,031.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31.45万元,资产净额5,896.88万元,营业收入11,591.27万元,净利润990.2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福亨内饰

1、被担保人名称: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当涂经济开发区祥正路。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先才。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内外装饰件,汽车滤清器、组合仪表、灯具、天窗、后视镜;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家电、建材、玩具、工业容器的相关塑料制品。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福亨内饰的资产总额6,449.52万元,负债总额1,319.6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19.61万元,资产净额5,129.91万元,营业收入4,253.49万元,净利润549.28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徽融租赁、芜湖福马、福亨内饰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子公司也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商业银行签订了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根据有关协议,上述五家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车辆的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两年的按揭贷款,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65,241.79万元。

(2)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为部分信誉良好、长年合作的经销商提供保兑仓业务,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保兑仓业务经销商占用额度为23,737.70万元。

(3)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根据有关协议,本公司向交银租赁推荐经本公司审核的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车辆的最终用户(系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交银租赁在本公司推荐的范围内,为符合国家金融政策、银行租赁政策规定的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即根据承租人要求购买本公司产品,然后租赁给用户使用,用户每期按约定时间向交银租赁支付租金,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0,766.42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附件: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26日,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融租赁”)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徽融租赁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徽融租赁的资产总额80,451.88万元,负债总额51,492.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229.98万元,资产净额28,959.47万元,营业收入4,046.15万元,净利润1,591.5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3.46%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3.46%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徽融租赁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徽融租赁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徽融租赁也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徽融租赁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能够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商业银行签订了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根据有关协议,上述五家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车辆的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两年的按揭贷款,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65,241.79万元。

(2)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为部分信誉良好、长年合作的经销商提供保兑仓业务,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保兑仓业务经销商占用额度为23,737.70万元。

(3)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根据有关协议,本公司向交银租赁推荐经本公司审核的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车辆的最终用户(系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交银租赁在本公司推荐的范围内,为符合国家金融政策、银行租赁政策规定的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即根据承租人要求购买本公司产品,然后租赁给用户使用,用户每期按约定时间向交银租赁支付租金,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0,766.42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徽融租赁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6-01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资助期限:一年。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资助费用: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一)基本情况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缓解其融资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二)审议情况

2017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缓解其融资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前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80,451.88万元,负债总额51,492.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229.98万元,资产净额28,959.47万元,营业收入4,046.15万元,净利润1,591.5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3.46%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3.46%的股权。

三、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该控股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财务资助款项的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1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菱星马”变更为“*ST星马”。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4.82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17】0520号《审计报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7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ST星马编号:临2017-01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0日

至2017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13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10、12、13、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否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7年3月17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峰、王物强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xm600375@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