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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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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0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并以不少于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主要内容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并以不少于2016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对预案的审议结果: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共9人,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定最终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与会董事一致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

●提议该预案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尚在首发限售期内,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为:拟以目前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并以不少于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

二、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1、控股股东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预案日,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7年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提议本次预案理由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良好的财务表现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上述预案。

3、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尚在首发限售期内,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预案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和评估,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随着我国家电和电动工具市场的发展,公司作为零部件制造商,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方面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成为惠而浦、三星、TCL、海信、牧田、松下、东菱威力等知名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另外,公司积累了深厚的质量管理经验,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工艺优势,能向客户提供种类齐全的各项产品,并根据客户要求快速供货。

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经济附加值,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生产规模、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预计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8900万元,较2015年度增长3.55%-15.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金可分配的范围,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稳健,公司未来发展可持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与会董事一致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同时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及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定最终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预案前后的6个月内,不存在公司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