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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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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更正公告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7-02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同意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悦腾”)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晟”)提供内保外贷,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担保情况概述与担保事项具体内容描述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为:

①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综合降低财务成本,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往来优势,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②在《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中: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香港盛晟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悦腾为香港盛晟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香港盛晟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香港盛晟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三、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为满足香港盛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上海悦腾为香港盛晟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为香港盛晟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香港盛晟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更正后为:

①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综合降低财务成本,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往来优势,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并由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②在《关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中: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香港盛晟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悦腾为香港盛晟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香港盛晟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并由香港盛晟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三、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为满足香港盛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上海悦腾为香港盛晟提供内保外贷,即上海悦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开立保函的申请,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香港盛晟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并由香港盛晟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进行提款。

香港盛晟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融资期限为一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对因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7-02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恺英网络”)股份69,524,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9%)的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7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拟转让部分恺英网络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恺英网络股份69,524,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资金安排的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3、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支付所得

4、拟减持的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2,274,994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10%。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三、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2015年12月18日)起12个月不转让,之后在2015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获股份的33%,2016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33%,2017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34%。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存量股份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在 2015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解禁所获股份的 33%,2016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3%,2017 年承诺利润实现后可再解禁所获股份的 34%。根据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2016年3月31日出具的《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6]8566-3号)公司已经完成2015年业绩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转让部分恺英网络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