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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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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2017-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7-01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016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公司主要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ITS L.P.(空调国际集团)及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快速增长。二、公司报表合并期间及合并范围的变化:⑴ 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了南京奥特佳100%股权,其上年合并报表日为2015年5月1日,合并期间为5月至12月份,2016年合并期间为全年;⑵2015年公司完成收购了AITS L.P.(空调国际集团)100%股权,合并报表日为2015年10月1日,合并期间为10月至12月份,2016年合并期间为全年;⑶2016年公司收购富通空调100%股权,其88.01%股份的合并期间为8月至12月份,其100%合并期间为10月至12月份。

2、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1%、100.56%和46.43%,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主要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同比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报告期内,公司报表合并期间及合并范围的增加。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预计本公司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亿元至4.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61.23% 至101.54%。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亿元,未超出公司三季报对全年的预计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1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7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控股”)通知,近期帝奥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帝奥控股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79,758,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7%。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178,68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40%,占公司总股本的15.98%。

二、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营业部出具的《交易交割单》。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7-01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7日,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2016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及2017年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近年来,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空调国际(集团)和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汽车空调压缩机和汽车空调系统业务成为公司最主要经营业务。两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净利润快速增长,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451%和1848%,根据公司2017年2月28日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52.2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亿元,同比增长110.38%和100.56%。

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公司并购产业的业绩持续增长,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该预案可以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匹配。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8,342,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根据公司预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可分配范围。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本次利润分配的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司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并承诺: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例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的说明:

(1)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况:

公司2015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部分股份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5 月 19 日正式解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6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88.01%股权,上述部分股份于2016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8月 30日正式解禁,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待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实际控制人王进飞、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5%以上的股东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奥特佳股份的计划,自奥特佳预披露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奥特佳的股份;并承诺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2、张永明、王艳妍、丁涛、钱永贵、周觅、王强六位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1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议或批准以及最终审议或批准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自2016年10月18日(周二)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拟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2016年10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

2016年11月1日,经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本次停牌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并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7年1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7号)。经公司与中介机构核查,2017年2月6日,公司对上述《重组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同时披露《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于2017年2月7日开市起复牌。

二、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组的《报告书》(草案)涉及到本公司备考报表,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15日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配套募集资的定价方式等事项予以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 9 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