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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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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0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900万股增加至21,2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00万元增加至21,2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拟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庆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900万股增加至21,2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00万元增加至21,2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拟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于2017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900万股增加至21,2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00万元增加至21,2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拟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7-01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屿”)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万元(实收资本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第11层B单元

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饲料。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金屿资产总额为107,820,164.39元,负债总额为75,426,475.12元,净资产为32,393,689.27元,营业收入为394,280,797.88元,净利润为-1,001,928.5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授信预计额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具体由管理层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5、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82%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7.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6.72%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0.59%的股份,陈庆堂先生与陈庆昌先生为兄弟关系。

6、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庆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8.82%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7.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6.72%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19,999,133.78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8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并且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公司该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提供的关联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海通证券对该等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

至2017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