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统一注册形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上述注册事项,以及后续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二)代表公司签署与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发行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三)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号)。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及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3号)。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2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拟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原章程第二条后新增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二、修订原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原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独立董事提名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独立董事提名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原章程第七章后新增第八章“党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99号广州保利假日酒店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
至2017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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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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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董事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 登记时间
2017年3月9日和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尹超 郭宁
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8831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报备文件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3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股东登记表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7年3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P2017020040),内容如下:
保利物业报送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予受理。
本次保利物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申请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