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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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7-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本所”)下发的《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3号)。函中明确:

1、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2、公司应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关于拟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分别经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2016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绿色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和2016年8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2016-071、2016-076和2016-08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