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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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丽水市瓯江文苑PPP项目协议的公告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2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丽水市瓯江文苑PPP项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签署了《丽水市瓯江文苑(民间博物馆)项目PPP项目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丽水市瓯江文苑(民间博物馆)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拟建设的丽水瓯江文苑系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呼应的生态博物馆群, 地上将建成 12 幢不同建筑风格的展馆, 以及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该项目位于丽水江滨景观带的东南端,处于丽水北城南侧,直面好溪, 北临江滨路,东侧远眺水东大桥,东北侧有轮滑场,西南侧临近体量古城泵站,南侧与好溪古城岛国宾馆接待中心隔水相望。项目用地面积74,306.00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57,947.1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 14,734.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212.70平方米。项目规划景观绿地面积 48,966.0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道路、给排水、电力、消防、暖通、智能化、绿化等配套工程。

2、总投资及财政补助:本项目总投资主要由经丽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建安预算费、经丽水市发改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建设期利息组成。经组价后,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2,008.01万元。甲方负责协调丽水市财政部门对本项目提供一定的财政补助,补助期限自项目正式进入运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

3、合作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以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期为十五年六个月(即15.5年),自甲方与本项目中选投资人即乙方签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特许经营期包含本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自甲方与本项目中选投资人即乙方签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个月。

三、协议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监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约定时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监查乙方是否按期筹集项目资金;监查乙方是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监查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项目设计标准等。

2、监查项目公司是否按照本协议约定正常运营各项项目设施;监查项目公司是否存在非合理理由情况下停运部分项目设施;监查项目公司是否及时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与养护;监查项目公司是否及时排查项目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查项目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经营等。

3、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运营及管理,除非此种干预是为保护公共利益及安全所必须的。甲方在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乙方:

1、乙方获得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具体范围包括投资、建设、 运营及维护瓯江文苑(民间博物馆) 12 幢地上展馆、地上景观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的权利。

2、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拥有项目设施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特许经营期终止时,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全部资产及项目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3、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就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设置质押;以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为前提, 乙方可就本项目下经营收费的权利设置质押;乙方为本项目融资所需设置上述质押,甲方应予以同意。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