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上官清董事、杨叶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厦门莹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与厦门宸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莹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为壹亿元人民币。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厦门宸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双方股权比例为49%:51%,以共同开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2016XP08地块。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与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跃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为壹亿元人民币。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厦门轶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双方股权比例为49%:51%,以共同开发厦门市集美区灌口J2016P03地块。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与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贰仟万元人民币、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壹仟玖佰万人民币,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由拟聘任总经理出资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该股权为预留给管理层股权,暂由总经理代持。四方股权比例为40%:38%:7%:15%。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连锁化养老机构服务。
为对所管理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如下贷款:(1)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期限2年;(2)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8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贷款期限10年。这两项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87,135.94元,负债总额为4801.72元,净资产3,682,334.22元。因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7-014号《对外担保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8亿元融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平资产管理公司申请8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2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对本笔担保,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收取担保费。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15.67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二期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67亿元商业用房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10年,以紫宸项目二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6,815,520.22元,负债总额2,095,422,703.83元,净资产791,392,816.39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7-015号《对外担保公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7.29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三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29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紫宸项目三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6,815,520.22元,负债总额2,095,422,703.83元,净资产791,392,816.39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7-015号《对外担保公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3.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3.2亿元贷款,期限3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1%股权比例提供1.632亿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6年9月30日,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88,728,026.83元,负债总额1,392,514,732.91元,净资产196,213,293.92元,资产负债率为87.65%。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7-016号《对外担保公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20亿元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保利支行申请20亿元贷款,期限3年,以常营乡1201-602、603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发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年,固定利率,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
详见公司临2017-017号《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保证首开股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无需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详见公司临2017-018号《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提高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7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公司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福州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景山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15.67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7.29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3.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7-019号《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两笔合计贰仟捌佰万元(小写人民币¥:2,800万元)人民币。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对所管理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如下贷款:(1)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期限2年;(2)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8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贷款期限10年。这两项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与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贰仟万元人民币、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壹仟玖佰万人民币,北京福睿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由拟聘任总经理出资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该股权为预留给管理层股权,暂由总经理代持。四方股权比例为40%:38%:7%:15%。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连锁化养老机构服务。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一区甲12号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小龙;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集中养老服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87,135.94元,负债总额为4,801.72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801.72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567,665.78元,净资产3,682,334.22元。
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该公司2016年7月刚注册成立,目前正在进行养老院项目的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尚未开始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对所管理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如下贷款:(1)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期限2年;(2)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8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贷款期限10年。这两项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用于养老院项目的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由本公司提供贰仟捌佰万元(小写人民币¥:2,800万元)人民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为对所管理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如下贷款:(1)拟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期限2年;(2)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800万人民币贷款授信,贷款期限10年。这两项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为其申请信托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养老院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4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业务量持续增加,预期收益将稳步增长,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壹佰肆拾亿陆仟玖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406,9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2%。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贰拾肆亿零叁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240,3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6%。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15.67亿元减去紫宸项目二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额的51%;2、7.29亿元减去紫宸项目三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额的51%;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二期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67亿元商业用房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10年,以紫宸项目二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三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29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紫宸项目三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本公司和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51%股权、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北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光建;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6,815,520.22元,负债总额2,095,422,703.8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152,092,703.83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8,607,183.61元, 净资产791,392,816.39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二期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67亿元商业用房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10年,以紫宸项目二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三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29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紫宸项目三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共计22.96万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二期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67亿元商业用房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10年,以紫宸项目二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以紫宸项目三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29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紫宸项目三期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壹佰肆拾亿陆仟玖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406,9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2%。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贰拾肆亿零叁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240,3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6%。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叁亿贰仟柒佰玖拾玖万贰仟伍佰元人民币(小写金额32,799.2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63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3.2亿元贷款,期限3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1%股权比例提供1.632亿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榕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 %的股权。
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158号紫阳村老人馆综合楼6016室;法定代表人:苏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9月30日,榕泰公司资产总额1,588,728,026.83元,负债总额1,392,514,732.9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92,514,732.91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 -2,893,956.75元,净资产196,213,293.92元。
榕泰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榕泰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3.2亿元贷款,期限3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1%股权比例提供1.632亿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榕泰公司申请此笔3.2亿元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1.632亿元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3.2亿元贷款,期限3年。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1%股权比例提供1.632亿元担保,担保期限3年。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壹佰肆拾亿陆仟玖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406,9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2%。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贰拾肆亿零叁佰伍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240,353.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6%。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榕泰公司的担保总额为贰亿零肆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榕泰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 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 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2年。
3.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 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 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 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 主承销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首开股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窗体顶端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1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中期票据。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项目开发建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利率确定方式: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
5、担保措施: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三、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期票据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2、本次中期票据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是基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为目的而发生的融资行为。通过本次融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
至2017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6-124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6-125号公告),于2016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6-129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6-130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6-131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6-132号公告),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7-004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7-005号公告),于2017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6-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7-013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7-014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7-015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7-016号公告)、《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司临2017-017号公告)、《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司临2017-018号公告),于2017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16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075、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侯壮烨、任晓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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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