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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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赵剡水董事长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副董事长王二龙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赵剡水董事长、吴勇董事、李鹤鹏董事、 谢东钢董事、李凯董事、尹东方董事、吴德龙董事、于增彪董事和杨敏丽董事均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王涌监事、黄平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丽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驾驶室涂装线工程总承包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批准及确认公司驾驶室涂装线工程总承包关联交易及签署总承包合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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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授权其他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确认执行、完成总承包合同,以及在符合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同意对总承包合同进行非重大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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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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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0,690,578股A股股份。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 姚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