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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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欧亚债”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7-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5

债券代码:122127 债券简称:11欧亚债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欧亚债”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3月19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披露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欧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及《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欧亚债”公司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并在2017年2月23日和2017年2月27日分别披露了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选择将持有的“11欧亚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1欧亚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欧亚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