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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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09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17年3月6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113.43倍,且累计换手率达62.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 年 2 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数字电视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作为国内较早进行数字电视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在国内企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系统服务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但和同行业少数优秀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品牌效应和融资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近年来随着小米盒子、乐视盒子等高清网络电视产品逐渐普及,部分对直播电视节目需求不强的终端电视用户放弃选择广电运营商提供的有线电视服务,进而对公司等传统机顶盒厂商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根据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发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中国有线电视行业发展公报》,截止到2016年第三季度,我国OTT网络机顶盒收视份额达到14.42%,如果广电运营商以及公司等传统机顶盒厂商不能及时转型,生产更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传统机顶盒产品的市场需求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国际化经营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快国际化发展的步伐,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52,269.11万元、50,766.46万元、47,032.92万元、31,151.2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2%、60.93%、56.06%、61.00%。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强海外营销能力建设,加深与海外市场商业伙伴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程度。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出现较大波动,东道国政府采取外汇管制、关税壁垒、技术或产业政策限制等措施,或者公司在国际市场应对策略、市场拓展手段、国际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不能有效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将可能导致国际化经营不利进而影响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47,644.54万元,占其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4.89%和44.41%,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有可能继续增加。

此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部分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存在逾期的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境外客户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余额为8,771.08万元。针对公司境外客户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公司通过资信调查、购买信用保险、及时催收等方式对客户信用进行持续的评估和管理,减少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如果国内外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四)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2014年净利润较2013年下滑45.71%,2015年净利润较2014年上升60.30%,2016年预计净利润较2015年上升22.83%。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开发新产品、有效调整产品结构、创新服务模式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则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甚至出现业绩大幅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五)ODM贴牌业务模式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以ODM贴牌方式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66.08万元、0万元、905.96万元、332.41万元,境外以ODM贴牌方式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7,704.22万元、47,649.40万元、42,435.60万元、28,782.54万元,以ODM贴牌方式销售的金额合计为47,870.30万元、47,649.40万元、43,341.56万元、29,114.95万元,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9%、57.19%、51.66%、57.01%,金额及占比较大。

公司以ODM贴牌方式销售的数字电视产品,均是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核心技术、样式、品类均为公司拥有、设计并制造,公司对ODM贴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执行、产品样式等方面有较强的自主性和主导性,对ODM贴牌厂商不构成重大依赖。但如果公司ODM客户销售不利或者转向其他生产厂商采购,且公司不能持续开发新的ODM客户,将对公司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毛利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的毛利率在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分别为33.37%、29.86%、33.02%、36.30%,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类产品。

公司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一直秉承“系统+终端”的竞争策略,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数字电视前端设备及CA系统软件平台,增强用户粘性,带动终端机顶盒产品的销售;②公司部分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内置了自行生产的CA软件,机顶盒产品包含了软件的价值;③境外系统销售收入占比近年来快速提升,由2013年的27.30%提高至2016年上半年的79.30%;④公司基于自身资金和资源条件有选择的市场定位;⑤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周围农村劳动力丰富且稳定,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此外,公司一直注重材料采购管理、强化生产成本控制。

报告期各期,公司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20%、31.15%、42.49%、42.75%,为公司重要产品之一。如果公司有线数字机顶盒产品市场开拓力度不足,或者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10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4,1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37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612.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3.5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1,763.50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412.30万元共计人民币23,175.80万元已于2017 年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户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7899991010003044416

专户余额:11,962.82万元

用途:“高斯贝尔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户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3769721716

专户余额:2,470.72万元

用途:“高斯贝尔全球营销体系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户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8682101040010986

专户余额:3,192.31万元

用途:“高斯贝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银行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户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950000000344314

专户余额:5,549.95万元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本专户存储的金额5,549.95万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137.65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412.30万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凌江红、王昭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如公司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9、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招商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2-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