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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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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05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5日及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5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222号公告)。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92号)文件,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8亿,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对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