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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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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框架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7-01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框架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披露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公司)与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9),现就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暂定名)

项目地址:胜利开发区南环产业带内

2、占地面积:200亩

3、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简介: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尽快组织完成土地收储及土地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乙方做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和土地整理,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地整理,达到项目施工条件。

3、协助乙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乙方责任:

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已经成熟运行,公司具备建设、运营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经验。此项目建成后,将扩展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只是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框架性约定,项目的具体细节尚未详细论证,公司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双方再签署正式协议。因此项目的达成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