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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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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7-02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5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3月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组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次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本次重组终止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查大兵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签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之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查大兵回避表决。

2、同意公司与瑞福锂业23名股东签署《关于终止<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之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查大兵回避表决。

3、同意公司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终止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查大兵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调整新增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作部分调整并形成新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提案主要内容为:将“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两名”条款修订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名”。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7-024)。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调整新增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作部分调整并形成新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7-02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3月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八届二十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3月8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八届二十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组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次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本次重组终止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瑞福锂业全体股东签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之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同意公司与瑞福锂业23名股东签署《关于终止<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之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同意公司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终止协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1日起开始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2016年5月18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盈利能力较弱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相关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重组框架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瑞福锂业全体股东,具体包括王明悦、亓亮、徐明、陈振华、张庆梅、徐冬梅、刘绪凯、陈振民、王清学、郭承云、安超、王占前、袁亮、乔建亮、曹淑青、王玉卓、李霞、庞绪甲、王林生、杨万军、苑洪国、李勇、韩翠芬、尹建训等24名自然人股东和天安财险等1名法人股东。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交易对方为查大兵、潘增刚、何荣鑫、吴昌瑞、金浩、肖志辉、李正坤、南通顺恒等10名特定投资者。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四部分构成,公司拟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67.78%股权。

3、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定的标的资产为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关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了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和合伙)、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了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的协商与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8月22日,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于8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6年8月24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6-049)。

2016年9月8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同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三次问询函》的回复文件。

(二)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5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6-024),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购买资产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1日起停牌。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事项涉及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等,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8日起连续停牌,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5日、6月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6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披露了公司已与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6年8月22日,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于8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6-048)

2016年8月24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6-049),并于同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051)。

2016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9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并于2016年9月1日披露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52)。

2016 年9月8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同日发布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于同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年9月9日、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055、临2016-057)。

2016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42号)(以下简称“《三次问询函》”)。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同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三次问询函》的回复文件,并于2016 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7年1月26日、2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004、临2017-017)

(三)公司已签订的相关协议

2016年7月25日,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2016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以上协议的生效条件均未满足,故上述协议均尚未生效。

2017年3月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之协议》、《关于终止<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之协议》,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以上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自启动起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但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7年3月10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7-02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此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3、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江泉实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电话:0539-7100051

2、传真:0539-7100153

3、邮箱:jiangquan600212@126.com

4、联系人:张谦、陈娟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劵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7-02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 号)等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改内容如下: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2017-02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5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及原因

公司原定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2017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和《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拟提议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公司需要时间对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现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3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原定股权登记日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取消部分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调整新增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作部分调整并形成新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后的提案。

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单独持有公司13.37%股份的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8日提出新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调整新增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作部分调整并形成新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的临时提案中取消了“除独立董事因连任时间限制需更换外,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不超过《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的四分之一”条款,将“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两名”条款修订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名”。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修订)》序号为12,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议案序号相应进行顺延。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无,现作更正补充如下: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7年2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3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杨高南路889号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三楼三重阁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8日

至2017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及2017年3月8日召开的八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及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