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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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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华融置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9亿元(含19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8号”核准。

2、华融置业本次公开发行面值190,000万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9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166.45亿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4.04亿元(2013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2017年1月1日以后,本期债券全称由“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变更为“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更名事宜不影响相关申请文件法律效力,相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6.0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3月10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3月1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

12、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认购不足19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3月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9亿元,一次发行完毕。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七)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次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一)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十三)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四)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13日。

(十五)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六)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七)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3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2020年3月13日。

(十八)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3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兑付方式及金额:本次债券兑付方式为到期兑付,兑付金额为本次债券的票面面值。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金额为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第5年末兑付的金额为本次债券票面面值减去已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

(二十一)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2日。

(二十二)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二十三)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十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簿记发行方式,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十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银行账户:91380155000000501

(三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一)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6.0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月10日(T-1日)13:30至15:00间将《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10日(T-1日)13:30至15: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85556379、010-85556403、010-85556395、010-85556398

电话:010-85556920、010-85556921、010-8555692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3月13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9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5,000手(50,000张,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3月13日(T日)的9:00-17:00、2017年3月14日(T+1日)的9:00-16:00。

(四)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与合格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五)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六)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3月14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华置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提交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7年3月1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

收款单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0361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20100023

开户行联系人:余清波

开户行电话:010-58566027

传真:010-58566016

(七)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3月1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名称: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46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鹏

联系人:邹阳

联系电话:010-57649122

传真:010-5764913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556347、010-85556343

传真:010-85556405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009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朱臣君

联系电话:010-88576696

传真:010-88576966

发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附件:

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人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机构/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机构名称(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自然人姓名):

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认购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公司债券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合格投资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认购。

三、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您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细列明债券认购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9亿元(含19亿元);

5、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6、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7、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4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9%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11、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对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2、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3、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4、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投资者传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

传真号码:010-85556379、010-85556403、010-85556395、010-85556398

确认电话:010-85556920、010-85556921、010-85556922

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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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462)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