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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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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号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

公司主要从事多缸发动机曲轴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广泛用于汽车发动机,主要客户为中国品牌乘用车发动机厂。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典型的制造企业模式,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体系相对完整。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与汽车行业、发动机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中国汽车产业作为世界汽车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来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中国汽车产业国际化中长期(2016-2025)发展规划》,汽车产业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迈入世界强国行列。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国家对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将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速度。

2016年,我国汽车行业受购置税优惠政策等促进因素影响,汽车产销较快增长,产销量分别实现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5%和13.7%。报告期内,公司曲轴产销量在国内曲轴生产厂家中位列前茅,曲轴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的7.18%,占中国品牌乘用车总销量的16.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球经济仍然复苏乏力,我国经济在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和宏观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的共同作用下,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和行业发展形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品质经营拓市场,创新管理增效益;目标导向强执行,寻求增长谋发展”的经营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加快技改,加快市场拓展和新产品开发,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成本控制,抢抓机遇,狠抓落实,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公司曲轴销量实现174.98万件,同比增长12.3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亿元,同比增长9.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1.98万元,同比增长7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8.06万元,同比增长32.80%;公司资产总额9.96亿元,同比增长11.5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颜广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9日14:00在成都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88.89%。其中,董事姚文虹女士因身体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二〇一六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将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二〇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于2016年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支行申请的授信期限均已到期,为进一步推进生产工艺优化、产品升级以及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新客户等,金鸿曲轴拟重新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额度和风险敞口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本公司对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金鸿曲轴实际的经营及资金需求,协助其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周建先生、李建辉先生、张炜烨先生均做了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三、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9日16:00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适应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运行。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二〇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五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公告编号:2017-1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于2016年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下简称“攀商行内江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因考虑利率及使用方式等因素,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金鸿曲轴未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同时,金鸿曲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紫荆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2016年2月19日,金鸿曲轴与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授信期限自2016年2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8日止。本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与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金鸿曲轴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金鸿曲轴已使用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的授信额度1,480万元。

2、鉴于上述攀商行内江分行以及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的授信期限均已到期,为进一步推进生产工艺优化、产品升级以及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新客户等,金鸿曲轴拟重新向攀商行内江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额度和风险敞口额度(即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各类授信业务所实际形成敞口的债务余额),授信期限一年;向光大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3、本公司就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4、本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金鸿曲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需求,协助金鸿曲轴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等。

6、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此次对金鸿曲轴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2、住所: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

3、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5、营业期限:2005年5月25日至长期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金鸿曲轴100%的股权

8、资产及经营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鸿曲轴资产总额77,562.43万元,负债总额47,853.59万元,净资产29,708.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0%;营业收入53,701.98万元,利润总额6,732.06万元,净利润5,462.32万元。

9、截至目前,金鸿曲轴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但存在抵押事项。金鸿曲轴因“汽车发动机曲轴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与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8,2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就该借款事项与其签署了《动产抵押合同》(设备)(合同编号:金鸿曲轴01-抵押)。抵押物的总价值为82,596,083.12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叁元壹角贰分),抵押期限自2016年8月24日起至2025年8月4日。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两笔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鸿曲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款项有助于其进一步推进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升级以及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新客户的拓展等,保障金鸿曲轴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公司对金鸿曲轴的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200万美元及13,38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77%。其中,本公司对金鸿曲轴的实际担保额为9,680万元;因历史原因,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本金为200万美元及3,7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