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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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7年3月13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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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7年3月13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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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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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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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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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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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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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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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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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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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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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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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2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7年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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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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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61)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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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13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增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为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商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7年3月10日起,增加深圳农商行为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7年3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深圳农商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深圳农商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7年3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深圳农商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通过深圳农商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深圳农商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深圳农商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深圳农商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深圳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深圳农商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深圳农商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人通过深圳农商行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基金申购、定投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期限以深圳农商行的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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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嘉实沪港深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7年3月10日起,增加建设银行为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7年3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建设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7年3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通过建设银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建设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建设银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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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292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17年1月16日起开始募集。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7年3月10日止。即本基金2017年3月1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3月13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 资 人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