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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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收回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已授信情况概述

经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拾叁亿伍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016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的议案》,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千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捌拾壹亿元整。

二、新增银行授信

根据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新增银行授信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捌拾捌亿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时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分别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各家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各家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签名:

陈守德 吴宝成 林兢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